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篆,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睡虎地秦墓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其中《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为原书标题,其他均为后人整理拟定。其中法律部分记载了秦代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六百条。记载的秦律的形式主要有:律:自秦始皇、商鞅时更“法”为律。令(制、诏):制是皇帝对某事的批定,这种“制”做为法律形式出现时称为“令”。式:最早出现于秦国,主要指法律文书。程式,如调查、勘验、审讯法律文书的具体程式,还包括一些诸如现代的执法人
员行政管理制度。像竹简记载的“为吏之道”。法律答问:法律解释。秦代的法律解释由国家设置的官吏统一进行,因此也具有法律效力。廷行事:廷指官职即廷尉,廷尉是各级“法官”,事是判例廷行事,指可缓行的判决成例。时至今日,尚未见到完整的秦代法典,所见最多的法律条文也仅是睡虎地云梦竹简所载的一千多枚竹简记录的秦朝条文......
《睡虎地秦墓竹简》最新章节:行巧而威故移。將發令,索其政,毋發可異史(使)煩請。令數環,百姓榣(搖)貳乃難請。聽有方,辯短長,囷造之士久不陽。廿五年閏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相邦:民或棄邑居(野),入人孤寡,徼人婦女,非邦之故也。自今以來,(假)門逆呂(旅),贅後父,勿令為戶,勿鼠(予)田宇。三(世)之後,欲士(仕)士(仕)之,乃(仍)署其籍曰:故某慮贅某叟之乃(仍)孫。魏戶律廿五年閏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將軍:(假)門逆(旅),贅後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殺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從軍,將軍勿恤視。享(烹)牛食士,賜之參飯而勿鼠(予)殽。攻城用其不足,將軍以堙豪(壕)。魏奔命律.....本页提供睡虎地秦墓竹简全本免费在线阅读,喜欢的书友可点击【ctrl + D】收藏此书